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订阅服务 |   邮 箱
 
   
 
 首页  今日要闻 发改新闻 地方新闻 产经新闻 营商环境 一带一路 绿色共享 物价消息 商业资讯 企业债券 债券公告 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
  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绿色●共享  
 
电子报
 
“双碳”落向实处“绿色”引领发展
——写在“双碳”目标提出三周年之际
2023-09-23 00:00:00      中国经济导报

    当前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生产供应系统,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经突破13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8.8%,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等产品产量占全球的7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球的一半以上。图为全球首台16兆瓦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在福建北部海域安装完成。新华社

当前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生产供应系统,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经突破13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8.8%,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等产品产量占全球的7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球的一半以上。图为全球首台16兆瓦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在福建北部海域安装完成。新华社

 


本报见习记者 | 甄敬怡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作出我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宣示。
    今年9月22日,是我国“双碳”目标提出三周年的日子。三年来,我国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双碳”工作取得良好开局和积极成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而当下,随着绿色变革的全面展开,一系列与“碳”相关的改革举措正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转向碳排放双控:先立后破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今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这个关键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方向——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能耗双控政策的历史由来已久。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能耗双控政策,即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有专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及相关顶层设计的建立,能耗双控制度的不足也逐步显现出来,特别是在科学设定能源双控目标、指标分解落实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能耗双控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但如果不区分各种能源的碳排放特性,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与环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卫权表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更加突出导向性约束力,更加符合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的需求。
    碳排放核算是摸清碳排放家底、科学推进碳排放双控的基础,因此,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三年来,我国已构建起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并将碳排放统计核算正式纳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双碳”工作基础能力显著增强。
    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当前还存在哪些需要攻克的难点?有专家指出,当前在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标准、碳监测标准和规范、碳监管体制和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我国现有碳排放核算工作存在标准边界模糊、基础数据薄弱、核算方法滞后等现实问题,这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障碍,也是影响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重要因素。
    政策步伐正在加快。今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双控转换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强调要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为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业内人士认为,加快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的转变,必将加速中国“双碳”目标实现进程,更加深入地促进人们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完善碳市场:市场化金融化国际化是发展方向

    碳市场靴子落地,气候投融资试点稳步推进,绿色金融“五大支柱”体系初步成型……三年里,“双碳”目标正持续引发金融业的绿色“蝶变”。
    2023年9月15日,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人士表示,这将为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提供建设框架和管理规范,并将为未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的重启保驾护航。
    “碳市场是低成本、高效率地促进碳中和的工具,为一种金融手段,需要约束机制与激励措施,进而形成两类市场,即强制碳市场以及自愿碳市场。”在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期间,北京绿色交易所副董事长梅德文介绍,全国强制减排交易市场交易的是全国碳排放权(碳配额),目的是重点管控电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八大行业的碳排放,而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交易的是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目的是为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去除和工业节能等领域的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提供市场化的经济激励,两个市场通过碳抵消机制互补衔接。
    “中国自愿碳市场已暂停5年,将来必将逐步市场化、金融化与国际化,CCER也终将重启,并在不久的将来进入碳市场。上述背景下,中国碳市场也将在等待与期待中迎来希望。”梅德文表示。
    健全碳排放市场交易制度不仅仅是实现“双碳”目标的要求,也是应对国际贸易碳足迹的必然选择。今年5月17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法案正式生效,这是全球首个以“碳关税”为主要议题的法案。多位专家学者表示,欧盟CBAM实施或将重构全球低碳供应链。
    CBAM的支付额度与双方碳市场价格息息相关。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毅中看来,中国碳交易市场2021年7月已正式开市,开局较好,但同时碳交易量仅1.94亿吨,碳价格为59元/吨,相比之下,欧盟碳价格则为70~100欧元/吨,我国碳交易市场还需要更多企业融入,尽快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进场交易。
    除了碳边境调节税即将实施对相关出口企业的影响外,绿色供应链的重构,将对很多国内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工信部材料工业司原司长周长益表示,应对CBAM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做好节能减碳工作。“一方面,要在企业生产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做好节能减排;另一方面,要在应对CBAM过程中,无论是材料的准备还是谈判措施的出台,也都要做好相关工作。”

电力体制改革:让市场发挥供需调节作用

    实现“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打通碳市场和电力市场,使电价里包含碳价,则离不开电力市场改革。我国自2015年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完善电力市场建设就一直是改革的重中之重。今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要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推动加强电力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要推动有效市场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做好电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9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则》),成为我国首个国家级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力现货市场构建了“能涨能降”的市场价格机制,依托分时价格信号动态反映市场供需形势及一次能源价格变化趋势,并通过短时尖峰价格信号有效激励火电、燃气机组顶峰发电,电力用户移峰填谷,将显著提升电力保供能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此外,《基本规则》将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方式促进变动成本更低的新能源优先消纳,实现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协同消纳。”
    《基本规则》的出台对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意义重大。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立需要发用两侧的高效互动,源网荷储的高效衔接。随着新能源比例的增加,供应侧的波动性将增强,而完成调度海量市场主体的灵敏应对的任务,则离不开电力现货市场。
    当前,中国的电力市场改革正进入深水区。面对新时代新机遇新挑战,顺应能源革命与数字革命相融并进的发展大势,不断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突破发展瓶颈,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力市场,事关“双碳”目标实现,也事关人民美好生活,任重而道远。

【期号:】【版面:】【作者:】打印本页
 
相关文章
招标投标 | 更多>>
· 中国信达山东分公司关于… 2024-04-13
· 中国信达北京分公司关于… 2024-03-19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2024-03-14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2024-03-12
· 公告 2024-01-20
· 资产处置暨招商公告单 2023-12-02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2023-12-02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2023-11-30
发改新闻 | 更多>>
·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 2024-04-11
·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咨询… 2024-04-09
· 全国价格监测工作会议暨… 2024-04-09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深学… 2024-04-02
· 福建发展改革委召开民营… 2024-03-16
· 三市发展改革委 召开区… 2024-01-30
·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加快… 2024-01-30
· 七台河用好项目谋划储备… 2024-03-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 聘 | 网站广告刊例 | 广告刊例 | 招标公告刊例 | 订阅服务 | 版权声明 | 郑重声明 | 中国发展网 | 记者证查询 | 技术产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10层
邮编:100053    传真:010-63691390
Copyright 中国经济导报网  京ICP备0905100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35号
产业报行业报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10-65573925;举报投诉email:xwddwyh@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