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马芸菲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对外公布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80%左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目录修改之后,只有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还位列其中,其余的均已下放。而这些仍然被列入定价目录的项目,其中有一些,如水电气,将随着相关改革的深化逐步走向市场化。
根据新公布的《目录》,定价内容有七大项,包括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电力、特殊药品及血液、重要交通运输服务、重要邮政业务和重要专业服务。
在七大项以下的具体定价项目包括20项,除了气价、水价和电价,还包括麻醉药品出厂价格、公民临床用血的血站供应价格、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股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车票价率、民航国内航线及国际航线国内段旅客票价率、渔港收费、信函寄递资费、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与现行目录《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相比,新修订的《目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除了定价范围大幅缩减和修改了目录名称外,还进行了定价项目清单化,也就是把保留下的定价项目都以清单形式列明具体项目和内容,以便社会监督。
对于新版《目录》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如何规范定价程序,切实管好定价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中央定价目录加上地方定价目录就是完整的政府定价目录,是政府在价格方面的权力清单,也是责任清单。对保留的不到3%的极少数定价品种,政府制定价格也要尽可能适应市场变化,尽量少定具体价格,尽可能制定一些办法和规则,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在定价程序上进行完善,让公众更多参与,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和专家论证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约束政府定价行为。
不难发现,在定价目录中,一直有相关改革配套推进的水电气仍然位列其中,而同样是资源类产品的“油”已经不见了。胡祖才表示,在成品油方面,2013年,我国进一步完善了成品油价格机制,把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取消了4%的幅度限制。目前,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挂钩的联动机制已建立。未来我国将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关键是要与石油体制机制改革紧密结合,只有进一步完善竞争环境,才能使成品油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在天然气方面,我国有30%的天然气来自境外进口,消费市场中约20%属于居民消费用气。近年来,为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我国区分了非居民用气和居民用气。其中,非居民用气采取增量气和存量气分步推进的策略,分3年理顺了价格关系,建立了与可替代能源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4月份已经完全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居民用气方面则建立起了居民阶梯用气价格制度。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在上海建立了天然气交易中心;页岩气、煤制气价格已经放开,放开价格的气量占到40%;大用户直接交易也在有序推进。
在电价方面,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定价部门为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目前我国在深圳、蒙西都进行了输配电价政府核定、监管的试点。许昆林表示,最近做的主要是输配电价成本监审,深圳的改革试点核减掉十几个亿,蒙西核减掉20几个亿,有效降低用户电费支出。同时也要建立一些成本公开制度,把一些成本也晒一晒,哪些成本是合理的,应该支出,哪些是不合理的,不应该支出,这也要接受社会的监督。总之,要通过规范政府定价的行为,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目的就是要把政府定价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电力输配即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又关系国计民生,现阶段由国家来核算是最恰当的选择。配合电力体制改革‘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才能真正理顺电价,促进电力市场化。”许光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