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盗刷应该由银行赔付吗

作者: 董峥
学人简介: 我爱卡网主编,信用卡市场资深研究人士内容辑要: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信用卡安全问题,应尽快建立起制度性的银行卡安全责任问题的承担机制。
董峥

    近些年曝出的“卡未离身,钱却没了”的盗刷事件层出不穷,让持卡人越来越没有安全感。2014年俄罗斯宣布补偿由欺诈等行为被盗的银行卡资金,该消息遭网友疯狂转载,并获大量评论转发。在中国,银行卡遭盗刷,由储户还是由银行承担损失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国内持卡人在遭遇盗刷后,如何界定储户及银行的责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难点和关键。例如,广东一持卡人银行卡被盗刷214万余元,其中200万元为客户从银行办理的贷款。经法院审理后确认,该持卡人存款被盗刷是他人用“克隆卡”POS机刷卡消费进行的。要使用银行卡消费和取现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合法有效的银行卡,二是正确有效的密码。银行未尽到谨慎审查和甄别银行卡的义务,其接受非法复制的银行卡进行交易,未尽谨慎审查义务;持卡人未能妥善保管密码,导致卡中款项被盗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银行承担盗刷款项70%的损失,持卡人自负30%的损失。
    国外的信用卡在交易时不需要输入密码,仅凭持卡人签名即可进行交易。如果信用卡不设置密码,那么仅凭签名消费的信用卡丢失或被盗后,尽管容易遭盗刷,但不存在密码泄露的担忧。在追究责任时,首先默认用户的申报是真实可信的,然后笔迹专家分辨真伪,如确认非本人签名,责任就不在客户身上。
    信用卡不设密码又能确保持卡人账户安全是有先决条件的:首先持卡人不恶意使用信用卡,其次收银人员要严格核对签名,大额交易或境外卡交易还要查验身份证明。但目前国内银行卡绝大多数都是凭密码支付,尽管刷卡选择了“密码+签名”方式,但是收银员都因为凭密码交易而鲜有会认真检查签名,用户签名几乎已经成了一种摆设。
    签名之所以在中国被密码所替代,一方面,与国家信用制度、相关的金融法规环境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另一方面,由于银行卡清算网络的发展,对银行卡安全技术的要求不断提升,传统的签字认证方式已经遇到了巨大的盗刷风险挑战。即使一直对于IC卡迁移不感冒的美国,也不得不从10月1日强推EMV的迁移,同时“芯片卡+密码”模式也逐渐开始令市场接受。
    被盗刷的用户都感到赔偿难,是因为缺乏“银行卡安全责任制度性承担机制”。由于责任界定的不明确,对于银行和持卡人来说都只会推卸过失责任,由于目前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相比之下客户是弱势群体,监管层也没有对银行提出很明确的要求。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信用卡安全问题,还持卡人一个安全健康的用卡环境,就要学习美国的一些做法,尽快建立起制度性的银行卡安全责任问题的承担机制,让善意用户的银行卡被盗刷能够得到安心的保障。同时也要针对恶意使用银行卡的行为,令其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一旦持卡人被证明是恶意欺诈使用银行卡,也应该接受严厉的法律制裁,并影响其信用记录,让这种行为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