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扎实推进

异地扶贫搬迁成效显著

作者: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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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李杨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并取得显著成效。
    2001年以来,国家安排中央投资,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据了解,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扩大”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由最初的内蒙古、贵州、云南、宁夏4省区,扩大到目前的17个省份。截至2015年,国家累计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投资363亿元,搬迁贫困群众680万余人。其中,2001~2010年,安排中央补助投资132亿元,搬迁贫困群众286万余人;“十二五”以来,在认真总结易地扶贫搬迁试点经验基础上,国家进一步加大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力度,共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231亿元,搬迁贫困群众394万人,并因此带动了用于工程建设的中央部门资金和地方投资、群众自筹资金近80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推动贫困地区人口、产业集聚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同时,也有力改善了迁出地生态环境,收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安置地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加强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建设,大幅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通过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引导搬迁群众外出务工,直接增加了搬迁农户劳务收入,加快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
    ——迁出地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贫困群众从“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中解放出来,缓解了人口与资源的矛盾。同时,结合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有效改善了迁出区生态环境,实现了脱贫致富与生态建设的“双赢”。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编制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继续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强政策协调指导,更加注重精准扶持。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加大安置区建设力度,强化移民技术培训,狠抓后续产业培育,促进迁出区生态恢复,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