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色小镇“特而强”“新而活”

作者: 张传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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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张传校

    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是浙江省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做出新作为”的重要举措,是具有历史传承、符合发展规律、切合浙江实际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创新,也是省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
“特色小镇”源于浙江块状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30年培育实践的历史积淀,基于传统块状经济、区域特色产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现实需求;是“五水共治”、“四换三名”、创新驱动、深化改革等转型升级组合拳的新招式,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和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新平台。
    特色小镇是指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具体说,特色小镇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产业上:“特而强”。特色小镇产业定位聚焦于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7大万亿元产业,以及茶叶、丝绸等历史经典产业的一个方向,将围绕单个产业来打造完整的产业生态圈,以此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单打冠军”。
    功能上:“聚而合”。特色小镇的产业、文化、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叠加,是在立足自己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培育出的独特文化,衍生出的旅游功能,以及必需的社区功能,三者是“聚合”的化学反应,是有机的统一。
    形态上:“小而美”。特色小镇求精不求大,规划面积一般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面积在1平方公里左右,一般特色小镇按3A景区目标建设,旅游特色小镇按5A景区标准建设。
    机制上:“新而活”。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来推进,鼓励和支持各特色小镇开展各类改革创新实验和试点,将特色小镇打造为改革创新氛围浓厚、体制机制灵活、发展潜力和活力强劲的综合改革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