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供销社系统:销售与利润“两旺”

作者: 赵培玲 潘热新
    中国经济导报讯 赵培玲 记者潘热新报道 今年前10个月,河南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828亿元,同比增长18.7%;实现利税41.2亿元,同比增长20.04%。
    2014年以来,河南省确定了新乡、洛阳、驻马店3个省辖市供销社,郑州新密、南阳内乡等23个县级供销社和安阳林州市石板岩供销社等24个基层社,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围绕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进行了有效探索。
    目前,河南省供销社投资2000万元,注册成立了河南省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建了集交易、金融、信息和技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省性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已经与全国总社平台实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