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主城区供暖价格每平方米降2元

作者: 佟冬俊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佟冬俊从大连市物价局获悉,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经过成本监审、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论证等程序,本着“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适当调整”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大连市将主城区供暖价格每平方米下调2元。
    自2015~2016年采暖期开始,主城区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28元调整为26元;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33元调整为31元。上述价格中,每平方米含保险费0.20元,由供暖企业负责投保,供暖企业不得将该项资金挪用。
    大连市物价局主城区供暖价格下调后,为保证全市供热运行安全平稳,保证供热服务质量,大连市物价局行业主管部门将建立供暖经营许可证、供暖质量保证金、应急接管等制度,同时畅通供热投诉服务渠道,加大供热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按照新的环境保护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快拆炉并网速度、扩大热电联产企业供暖面积等措施,确保供暖价格下调后供暖服务质量不降低。价格主管部门也将持续跟踪重点供暖企业,建立供暖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全面掌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的供暖成本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