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巩固“三同步”医药价格改革成果

作者: 吴丽群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张莉莉
吴丽群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张莉莉

    安徽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自2009年以来,安徽省价格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理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为切入点,以采取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医疗机构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三同步”的方式为主要标志,着力推进基层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已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弊端。继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改革之后,去年4月1日起,取消了全省100所城市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这一改革举措,纠正了部分医院“开大处方”、过度使用高价药等行为,遏制了患者费用不断上升的势头。
    二是提高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手术、诊察、护 理等医疗服务价格,体现了医护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和劳动尊严。
    三是实行分级定价,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逐级递减原则,合理确定了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
    四是放开药品价格,发挥市场决定药价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去年6月1日,放开了国家统管的除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以外的药品价格,同步配套放开了850种省管药品价格,确立了主要由市场决定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仍任重道远   

    围绕“以患者为中心、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的综合医改要求,将着力抓四方面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一是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按照体现公益性和保基本的要求,逐步缩小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对已形成社会供给能力、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是有序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逐步扩大医疗服务价格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的范围,并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保持衔接。
    三是合理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利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腾出的空间,调整和理顺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拉开不同等级医院、难易程度诊疗项目的价格差距,促进分级诊疗和主动控费,提升患者“获得感”。
    四是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目前,全省正在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价格放开后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