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李杨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16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安排24个省(区、市)国家以工代赈补助资金8.2亿元,加上去年10月提前下达的第一批34亿元资金,2016年度42.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完毕。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贫困地区开展小微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贫困地区发展基础、全力推动脱贫攻坚。
按照区域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成效精准的原则,所下达资金全部安排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等脱贫攻坚重点区域,紧紧围绕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这一核心目标,支持开展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着力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区发展环境。
为切实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在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方面的独特作用,2016年国家以工代赈补助资金中,专门安排发放劳务报酬4.89亿元,明确要求各地大力组织贫困人口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以此直接提高贫困劳动力收入水平,激发贫困人口通过参与劳动摆脱贫困、光荣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此次计划只下达分省资金规模、劳务报酬等,不再下达建设任务和建设地点,充分赋予贫困地区特别是县一级政府项目资金安排自主权,结合自身脱贫攻坚需求开展工程建设。同时,强化脱贫攻坚规划引领作用,并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引,为贫困地区科学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指导和服务。
各地将加强监管,切实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查、抽查和专项稽察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