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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 北京7日电 记者方学报道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绍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胡祖才指出,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自7月1日起,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自我审查,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胡祖才表示,《意见》是我国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迈出的关键一步,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是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一项创新性的顶层设计,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制定出台《意见》的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竞争形成市场价格、市场价格配置市场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胡祖才指出。
《意见》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出了顶层设计,明确了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
(相关报道见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