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鸣 樊一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以融合联动为核心,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精准衔接,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打通社会物流运输全链条,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思路、方向和主要任务。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交通运输是物流的基础环节和依托载体,二者密切关联、有机结合、协同联动、相互促进,对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交通、物流、互联网联动融合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和大势所趋。
完善体制机制、技术标准和政策保障,构建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是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推动交通与物流深度融合,必须在体制机制方面下大力气,真正营造有利于交通、物流、现代信息以及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
一是理顺制度框架。首先是强化部门间衔接协调。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区域之间的政策协同和监管协调,充分发挥既有部际联席工作会议等制度的协调作用,研究协调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政策、标准等重大事项,促进政府、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信息公开与共享。其次是统筹规划建设。围绕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形成统一协调机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筹运营,推进“多规合一”,加强交通、物流设施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
二是营造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发展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执法力度,维护市场公平。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市场结构,支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在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申办资质证照等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抓紧研究出台无车承运人资质条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违法违规的惩戒力度。加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公路超载整治力度。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以打破条块分割、地域歧视、企业垄断为重点,系统梳理、修订、完善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政策法规约束主体行为。合理界定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公益属性,加大财政性资金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共享服务平台构建、节能减排车辆更新、绿色包装补贴及公共服务产品提供等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完善“一单制”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物流企业、无车承运人以及个体运输户代开发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标准化装备制造推广等。
四是完善技术标准。加强产品生产、流通等全链条设施设备标准衔接。加快修订完善物流园区等设施建设标准与规划。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标准化网络接口和单证自动转换标准格式。完善交通物流服务标准,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操作安全性。完善全社会物流统计核算指标和标准等。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