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王晓涛
2月7日,阿里巴巴发文向恶意投诉黑色产业宣战,对通过故意虚假陈述、伪造凭证和恶意抢注商标等方法,对合法商家发起虚假投诉的恶意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发布“封杀令”。杭州网卫科技有限公司因屡屡对商家进行虚假投诉,成为首个遭封杀对象。
恶意投诉与正常的知识产权维权不同,他们没有实体的买卖或企业,只有一个空壳公司。通过抢注商标、伪造凭证、故意虚假陈述等手段,先“占领”某一品牌、设计、商标等的知识产权,进而对淘宝卖家进行品牌投诉。为了不下架产品、不关店,不少商家就只能无奈交钱,息事宁人。
对于阿里巴巴的“封杀令”,业界人士在表示必须坚决反对和抵制滥用知识产权进行恶意投诉的同时,也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了各自的看法。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旭华表示,如何保护合法正当商家的利益,对正当投诉维权旗帜鲜明地支持,而对恶意投诉采取全面打击和及时纠正,成为平台的一个难题。此次“网卫”成了众矢之的,但是否滥用权利恶意投诉,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并应由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认定,如果仅仅以平台企业的名义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难脱不公的嫌疑。
事实上,当前法律设计的平台投诉模式存在着漏洞。如按照目前的法律规范,因现有版权登记简便、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仅进行形式审查,导致恶意投诉人取得合法的权利证书较为容易,给恶意投诉的发起提供了土壤。同时,平台方通常在履行“通知删除”义务后便可免除责任,相对于“不删除”、“不下架”,“删除”、“下架”的选项对于平台而言风险更低。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恶意投诉黑色产业暴露了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的漏洞,需尽快制定法律配套方案。
董毅智表示,立法的滞后性显然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电商平台处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线,应大胆鼓励电商平台摸索用互联网方式解决此类纠纷,沉淀平台治理规则和解决模式,为推动完备立法提供参考。他认为,电商平台作为商业经营者,并非专利领域的专业人员,难以对侵权与否作出超越其能力的判断,通过增设“反通知与恢复”,让被投诉方有机会提出抗辩,通过“反通知”将被删除商品重新“上架”,如果双方仍然存在争议,权利人可以通过诉前禁令、直接起诉、请求行政机关处理等程序另行解决。法律要求电商平台建立的“通知删除”机制,是为了保护正当维权的权利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恶意投诉,而非正当的维权,那么平台有权利拒绝。同时,法律上也应尽快制定出配套方案,包括合格通知(投诉)的门槛设定、恶意投诉行为的法律认定、恶意投诉导致损失的救济性规定以及相应的平台免责措施等,甚至在恶意投诉达到相当危害程度时,建议追究投诉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部副主任麻策认为,阿里巴巴决定在全平台停止受理“网卫”代理发起的任何知识产权投诉,在合规性上仍需进一步探讨。知识产权投诉人的权利系依法而得,而非依平台规则而得,假设恶意投诉人下次以真实权利投诉而平台不再受理,则属于一种自我免责声明,并不完全符合避风港原则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