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时评
宋时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大幕拉开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专题调研督导,将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电煤稳价保供带来切实保障。
    所谓中长期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约定期限在一年及以上的单笔数量在20万吨以上的厂矿企业签订的合同”。从国际经验看,大宗物资交易采取中长期合同是通行做法,合同期往往从一年到多年甚至几十年不等。此前多年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成为煤炭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并在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016年11月11日,除了“双11”这个社会热点,煤、电两个行业龙头性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也成为业内外关注的焦点。当天上午,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与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在京签订2017年电煤中长期合同,这成为继11月8日华电、国电投签订中长期合同后的又一大单。“举网提纲,振裘持领”,五大发电集团总装机容量、火电量、电煤消耗量,均占全国四成半左右,它们全部与神华、中煤签订中长期合同,起到了特殊带动效应。
    由此,全国近半煤电机组都签订了中长期合同。此外,山西焦煤集团与六大钢铁企业集团,也分别签订了电煤和炼焦煤中长期合同。同煤、伊泰等大型煤炭企业积极响应,河南、山西、山东等省份也有效推进区域内煤炭、电力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这些合同大多采取“基准价+浮动价”“基准价+级差”的灵活方式,形成了既定量又定价的合理机制,为合同顺利履行打下良好基础。
    这些顺时应势之举,带动了其他发电企业、煤炭企业迅速跟进,稳定了市场预期,减少了价格波动,促进了煤炭价格理性回归,并在相当程度上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鲜活样本”。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有力见证了包括中长期合同在内的一系列努力成效:其一,原煤产量同比增速由负转正。3月份原煤产量达3亿吨,同比增长1.9%——这是自2015年2月份以来首次增长。其二,价格加速回归理性。3月份以来,秦皇岛港煤炭价格更趋合理。截至4月初,5500大卡煤炭平仓价每吨659元,比3月初回升49元;5000大卡每吨608元,回升58元;4500大卡每吨543元,回升48元。
    改革争朝夕,落实重长常。中长期合同的关键在执行。我们注意到,中长期合同的数量占比、履约率等方面都有明确的“硬杠杠”,各界很期待此次调研督导能够严字当头,多出实效。
    在此过程中,法治、信用等抓手至关重要。比如,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就应依照《价格法》严肃查处。又如,对达成实施垄断协议固定变更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价格销售或购买煤炭等违法行为,也应依照《反垄断法》有力惩治。再如,还应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同时引入第三方信用机构,建立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中长期合同严格兑现。
    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煤炭去产能任务艰巨但能够实现,供需关系会趋于宽松,煤价有望呈现平稳回落态势,不会出现大幅上升局面。
“谷雨种大田,农时重于天”。我们乐见,去冬今春签订的一系列电煤中长期合同,也会在调研督导、严格兑现的助益下,带来金秋般的发展改革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