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潘热新 范纪安报道 自2016年5月起,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启动“营改增”,从而完善了全行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河南省国税局的数据显示,营改增效果明显:不仅合计减税124.58亿元,还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自2016年5月1日河南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至今,已正式实施了接近1年时间。据河南省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王少华介绍,经地税部门移交和国税部门逐户调查确认,河南全省共有32.32万户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完成了营改增转换。
其中,从2016年5月~12月,河南省共入库营改增四大行业增值税314.03亿元,与原营业税相比,四大行业整体减税22.71亿元。河南省国税局认为,这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改革目标。
而在这四大行业营改增之前,已试点的“3+7”行业也减税29.18亿元。
此外,这最后的四大行业实现营改增,使得原增值税行业因为抵扣链条得以完善,企业增加抵扣后得以减税72.69亿元。
上述三种情况合计起来,全行业营改增后减税124.58亿元,“减税降负红利实现所有行业全覆盖。”
河南国税已组织营改增上门辅导3万余户,召开座谈会20余次,集中辅导4700余户次,电话咨询及前台答疑20415户次,微信群宣传9万余户次。王少华介绍:“下一步,我们会结合税法宣传月,4、5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的政策培训,辅导的内容会涵盖营改增一般政策、优惠政策、办税流程、进项税额抵扣等,相信通过此次培训,企业会更加熟练掌握营改增政策,充分享受到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
又讯记者潘热新从近日召开的2017年河南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工作会上获悉,为加速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河南银监部门今年将创造更为宽松的金融扶贫环境,力争到今年末全省小额扶贫信贷累计投放超过130亿元。
据介绍,这些金融宽松政策包括,一是对银行机构在贫困地区的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优先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小微型金融机构;二是合理确定扶贫小额信贷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对扶贫开发贷款作出尽职免责安排;三是进一步降低信贷门槛,简化审批、放贷流程,尽其所能做到“应贷尽贷、随用随贷”。
河南银监局局长王泽平表示,在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倾斜的同时,将严控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银行网点的撤并;对扶贫小额信贷推进不力的主责任银行,还将约谈其相关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