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让贫困老乡“有家也有业”

作者: 李杨
湖北郧阳香菇小镇带动贫困户安居乐业。(详见A3版)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李杨

    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精准脱贫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一同被列为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的三大攻坚战。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强考核监督。
    在我国贫困地区,有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将这部分人“挪出穷窝”,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这项系统工作就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中央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精准扶贫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摆到了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了解到,2015年12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拉开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序幕。两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用心用情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脱贫攻坚,上下同心者胜

    在我国,共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截至目前,累计下达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589万人,同步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37.6亿元、中央财政贴息贷款控制规模2014亿元,一次性切块下达“十三五”专项建设基金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规模1000亿元,各类资金下达总规模超过4000亿元。
    各地区各部门强化顶层设计,搭建“四梁八柱”政策和制度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出台《“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编制实施了《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省、市、县三级也陆续出台本地区“十三五”搬迁规划,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规划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安置住房建设面积、信贷资金筹措、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成效考核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建立起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和制度体系。
    在地方,各地均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来抓,在工程项目建设、脱贫措施落实、问题整改与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在2016年顺利完成全年24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抓紧推动完成2017年度下转A3版3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
    今年前三季度,河南、江西等省份抢抓施工黄金阶段,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安徽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陕西从10月份开始,在全省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市县集中兵力打响“秋冬会战”,全面推进工作。广西狠抓责任落实、整村搬迁、后续发展等工作,协调同步推进各个环节。
    四川充分利用9月、10月“黄金施工期”加快工程进度,推动今年33万贫困人口搬迁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河南加大工程推进力度,截至10月底,2016年计划建设310个安置点,已建成安置点302个,建成率为97.4%,2017年计划建设安置点416个已全部开工。为及时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重庆强化工程调度,每个月召开一次易地扶贫搬迁牵头部门工作会议,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稽察和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项区县政府工作会。江西建立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简化相关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提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批效率,加快资金拨付。甘肃为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完成,对于易地扶贫搬迁进度未达标的地方,年底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内蒙古针对工程进度较慢的重点地区,先后进行4次专项督办,确保年底前2017年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提前做好2018年搬迁前期准备工作。

整村搬迁,彻底“拔穷根”

    “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常说的一句话。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考察扶贫工作的足迹遍布中国大江南北。
    6月23日,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最关注的工作之一就是贫困人口脱贫。每到一个地方调研,我都要到贫困村和贫困户了解情况,有时还专门到贫困县调研。这次到吕梁山区后,全国11个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我都走到了。”下转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