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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从政策层面来看,不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大势所趋。而从现实层面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亦是题中之义。
蓝海涛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说:“我国农业发展目前面临几个问题,一是农产品成本不断抬升,价格遇到‘天花板’,中国农业失去竞争力,农民务农和增收面临非常大的压力,光靠农业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二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增速放缓,农民通过务工增收也面临一定的压力。在此背景下,我们提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我国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非独创,在此之前,一些农业发达国家已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模式和政策支持经验,如日本的“六次产业化”、韩国的“农业第六产业化”、荷兰的“农业全产业链”、法国的“乡村旅游”等。这些国家根据各自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出台针对性、差异化、精准化的配套支持政策,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实现了产业渗透、产业交叉和产业重组。
政策红包有力推动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为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到实处,近年来,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在内的多个部门均出台了不同方式和程度的政策“红包”。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印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出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着力解决用地难、融资难等困难和问题,加强对试点示范县相关部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进一步推动各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村创业就业的良好政策环境。
“为了把国办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各个相关部门都结合自身职责,把指导意见细化。今年我们也做了初步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和实地抽查,有关部门的文件质量和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落实效率也在提升。”蓝海涛表示。
特别是2017年12月底,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着实解决了用地难的问题。该通知明确指出,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这两年我们在调研、督导过程中发现,用地难的问题始终解决不理想,这当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顾虑和困难,国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基于这种现状,想把政策落到实处,我觉得这个政策文件发得很及时。”蓝海涛深有感触。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曾在媒体座谈会上表示:“我们现在的农业生产方式,很难按照原来一二三产业简单地分开,产业融合发展意味着在空间意义上也能融合,因此在用地上也要体现新的产业特点。”
蓝海涛表示,下一步关键要看文件是否能够落实。“我认为应当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评估。关键是抓政策落实,没有落到实处的文件是没有用的。”
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为何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学者,都在力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融合发展的核心目的就是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同时,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蓝海涛说。
的确如此,重庆市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11月,重庆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55亿人次,综合旅游收入450亿元,带动80万人就业。
以重庆市大足区为例,各类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已经成为大足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骨干力量,而流转土地后到各个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务工,或加入合作社、发展农家乐的普通农民,也成为融合发展的主力军。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区累计流转农村土地43.95万亩,土地流转率40.56%,集中经营率39.96%,涉及农户4.38万户。依靠“园区+企业+基地+农户+家庭农场”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足区参与该模式的农户人均年收入增加1.2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副巡视员许正斌在2017年12月曾公开表示,要把严格保护耕地与发展农村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要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必须要通过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描述的目标任务,还要靠政府、企业和农民的不懈奋斗来实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新年贺词里说到的那样,“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