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上半年尽早公布实施外商投资新负面清单

新的负面清单将在金融、汽车、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领域推出一系列开放措施,以汽车等为代表的制造业是开放重点之一

作者: 蔡若愚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蔡若愚报道 4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就制定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及制造业开放问题答记者问时指出,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宣布的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具体措施,通过制定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使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尽快落地。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我国大幅度放宽外商投资准入的重要文件,将于今年上半年尽早公布实施。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的重要讲话,宣布了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展示了新时代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愿景、新蓝图,受到国内外高度评价和广泛关注。
    据悉,新的负面清单包括分别适用于全国和自贸试验区的两张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将比全国的负面清单开放力度更大。新的负面清单除了包括已经宣布的金融、汽车等行业开放措施外,还将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市场高度关注领域推出一系列开放措施。新的负面清单除了将公布2018年的开放措施外,还将公布未来几年的开放措施,并将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同时大大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方面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亟需我们在重大开放问题上取得突破。这些年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也为高水平开放奠定了制度基础。相信通过这次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新一轮开放将有力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激发更大市场活力,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在各界非常关注的汽车等制造业开放问题上,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把制造业开放作为一项重点。比如,汽车行业将分类型实行过渡期开放,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又如,船舶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再如,飞机制造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制造业是全球产业分工合作的主要领域,无论是传统制造业,还是高新技术制造业,都要在开放环境中实现全球价值链的最大化。中国全面开放制造业,就是表明我们反对贸易投资保护主义的鲜明态度,旗帜鲜明地支持经济全球化广泛深入发展。我们也希望,通过制造业全面开放,支持中外企业在公平竞争环境下实现共同发展,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更广泛更多元的资本、技术、管理、人才交流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方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