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首次公布城镇调查失业率一季度就业较充分

作者:
    4月17日上午,国家统计局首次正式发布中国城镇调查失业率:1~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5%和5.1%;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4.9%、4.8%和4.9%。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列入城镇调查失业率概念,并提出“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的全年预期目标。
    对此,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邢志宏表示,一季度各月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稳定在5%左右,特别是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继续保持在5%以下,就业比较充分,这也是经济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标志。
    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介绍,所谓调查失业率是指从人口抽样调查中获得的数据,包括了城镇常住人口中的失业情况,更能代表总体情况,是从宏观层面分析经济发展和就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
    国际劳工组织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球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失业水平为6.6%,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平均失业水平为5.5%。
    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认为,近年来世界经济跌宕起伏,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多,我国就业压力仍然较大。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城镇地区失业率水平既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和地区的平均水平,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他还表示,自今年4月起,国家统计局将调查失业率纳入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中,按月定期发布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和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未来,国家统计局将在统筹考虑社会需求和工作基础的情况下,逐步增加发布内容,竭力满足社会对就业失业数据的需求。
    (中国经济导报编辑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