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重心应向基层下移

作者: 成静
成静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40年的快速社会转型,也面临家庭解体、邻里疏离和群体冲突的严峻考验,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区治理正面临着治理内容的多样化、范围扩大化、过程精细化、观念多维化和方式互动化。传统思维模式下的硬性“管控”渐渐不能适应的新形式和要求了。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社区是居民生活的共同体,具有满足居民生活的各种功能。一是价值引导功能,通过社区组织的宣传教育能潜移默化地使居民相互交往,相互关心,保障社区中各个阶层的民众和谐生活。二是服务功能,提供社区基础设施的供给与维护、家事服务和保健等各种服务。三是综合管理功能,多种基层社会组织搭建了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因此,社会治理的重心应向基层下移,提高社区的治理水平。具体来看有几个方面:
    一是将人民满意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不仅要重视社会治理理念的改革,更重要的是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让人民满意。要把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的第一标准,推动基层组织真正以广大居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另外,还要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进行政服务效能。整合原有社区行政办事业务,实施“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加强“织网工程”建设,建设统一的网上行政办事信息平台。
    二是明确功能定位,理顺基层组织管理体系。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同时要加强和改进党对社区治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社区制度、到社区挂职任职制度、承诺践诺制度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大力推进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建设。要着力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发挥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着力强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探索“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推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而且,还要加强基层组织资源筹集能力。应赋予社区一定的职能和相应的资源,使之通过开展各类服务和活动,使居民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提供多元公共服务。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和保障力度。政府要在整合各类民生基础建设资金、资源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和引导作用,由政府主导在社区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并做到人性化、便利化和有效性。
    四是激发社会活力,培育发展多种社会力量。社区治理是一个强调参与各方持续互动的连续过程,其主体不仅仅是政府,以及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应该还包括企业、民间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居民等各类参与者。我国应该进一步发展和扶持社会组织,如放宽对社会组织的制度许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使更多的社会团体得以产生和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