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调高失业保险标准 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

作者: 赵培玲 记者潘热新
    中国经济导报讯 赵培玲 记者潘热新报道 9月10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更好保障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河南省陆续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第12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
    出台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三个档次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此前的每人每月1376元、1256元、1136元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1520元(一类行政区域)、1360元(二类行政区域)、1200元(三类行政区域),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平均增长8.3%。
    据了解,此次还简化稳岗补贴的申领手续,力求最大程度做到便民利民。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一是简化企业申领稳岗补贴手续,二是将企业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等级、标准简化为三个档次,执行高标准发放,即: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另外,从2019年1月1日起,河南省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高出其他各地10个百分点;提高贫困县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的稳岗补贴标准,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高出其他各地10个百分点以上;放宽贫困县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将申领条件中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月份,由36个月放宽到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