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亮点与短板

作者: 常修泽
常修泽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走过40年。有人说,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它忠实记录每个国家走过的足迹。这里的关键词是“忠实”,即全面、客观、真实、可信,既要总结成功的一面,也要总结挫折的一面。
    1998年,在庆祝中国改革开放20周年之际,笔者写了一篇《独立的人格力量与自主的经济力量初露端倪》。在笔者看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解放人自身的新纪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的生存,贫困人口的数量已大幅减少;二是人的尊严,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到保障人的“三权”,即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三是人的自主性,使人向能动的、全面的人发展。马尔库塞首次提出“单向度的人”这个概念,其表现为“三个丧失”——丧失否定性、批判性、超越能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把被动的、僵化的人转变为能动的、全面发展的人。
    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否定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结果造成社会主义国家缺乏活力。对此,中国进行了突破性的探讨。上世纪80年代初,处在改革前沿的深圳特区作了开拓性探索。1984年3月,笔者随经济学家谷书堂到深圳调研,在蛇口工业区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蛇口实行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但其运行机制是商品经济模式。这给笔者很大震撼,遂把蛇口看成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相结合的“试管婴儿”。
    经过40年的探索,中国既没有拘泥于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也没有拘泥于发达国家现存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而是以中国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创建了一条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道路。今天,我们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在进一步完善,这是生产关系方面的重大变化。
    但是,我国是不是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有没有变?与此相适应,我国是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个基本国际地位有没有变?把握这一基本国情和基本国际地位十分重要。
    近几年,社会上出现一些如“消灭私有制”、“民营经济离场”等偏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否定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错误言论,违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律。
    须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产权保护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对企业家投资的保护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方面,应坚持经济市场化,牢牢把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动摇;另一方面,还应寻求社会公正化,把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上。如果打破了市场化,中国必然倒退;如果打破了公正化,社会也必然不稳定。要经济市场化,但要防止权贵;要社会公正化,但要防止民粹。
    因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要注意“上下外内”的联动体系。“上”即政府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权力体系的结构性改革,从制度上解决“有权而任性”的问题。“下”主要是完善产权制度,对企业家和产权保护都涉及产权制度问题,重点应完善四个制度,即产权界定制度、产权配置制度、产权交易制度和产权保护制度。当前突出的问题是产权保护制度。“外”主要是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世界经济的国际化。“内”即建立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体制,需要注意五个方面:一是政府的中立化问题,尤其对国有、民营、外资经济,应一视同仁;二是国有企业公平参与竞争问题;三是劳工权益保障问题;四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五是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原载《群言》2018年11期;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