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从明年10月1日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作者: 王心武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王心武从海南省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将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将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综合考虑了各市县人口密度、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计划先在海口、儋州、三亚、三沙等地级市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再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有条件的市县也可同步推进,为《条例》的全面实施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