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为“好经验好做法”建章立制,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

作者: 李应松 徐文华
    中国经济导报讯  见习记者李应松  记者徐文华从1月6日举行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近年来,安徽省在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开展“四送一服”、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办法》把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做法上升到规章制度层面,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时效性和法律约束力,同时有针对性地解决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来看:
    在市场主体平等对待方面,《办法》明确,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各类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等。
    在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方面,《办法》明确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知识产权、商务、外事、公安、海关等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方面,《办法》重点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通过安徽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解决渠道,在职能范围内依法依规帮助解决生产经营问题;简化市场主体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打造新型全省政务服务“皖事通办”平台,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服务;在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办一件事为主题,推动联办事项跨部门、跨层级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甚至不用跑等。
    会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笪艺武还特别介绍,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19年8月,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服务做法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推广;“信用安徽”作为一项重大工程,被安徽省委、省政府列入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并取得积极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连续三年专门致函,对安徽省信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