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快建设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打造“互联网+回收”“互联网+回收”新模式

作者: 高杨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高杨报道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提出9条具体举措,规范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行业发展,促进居民家电更新消费,培育“互联网+回收”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结合山东实际,这9条措施分别是:一是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围绕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和周转网点、培育“互联网+回收”新模式等方面,强化试点示范,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经验。二是健全回收处理体系,支持行业协会成立全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联盟,开发建设“互联网+回收”应用服务平台,构建智能、高效、可追溯、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处理体系。三是增强拆解处理能力,支持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拆解利用业务,畅通生产销售回收处理全产业链条。四是加大升级换代产品供给,支持家电生产企业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五是组织开展促销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山东家电消费节”“家电服务进社区”等活动,鼓励省内相关企业、平台积极开展各类更新消费活动。六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等,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给予必要支持。七是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八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九是强化典型宣传,更好发挥优秀企业、先进地区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