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宁:“购买式造林”生态扶贫让荒山绿了日子红火了

作者: 荆文娜 崔志强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荆文娜  崔志强

    在吕梁山南端、黄河东岸,境内山大沟深坡陡的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残垣沟壑区,是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和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建档立卡初期,该地贫困发生率35.9%,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山西省深度贫困县,在全国主体功能规划中为限制开发的国家生态建设区。
    在恶劣的自然资源条件下,大宁县以实施“购买式造林”为突破口,将以工代赈方式运用到全县造林、护林、营林等环节中,将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联系,创新开展生态扶贫工程。
    所谓“购买式造林”,即由村委组织群众成立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体的造林专业合作社,经过竞价议标的方式,自主投资投劳承接造林工程。政府不再组织工程实施,而是直接购买造林服务,工程当年验收合格后支付30%工程款,第三年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政府购买造林服务后,树随地走,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保持不变,仍然归属承包农户。
    大宁县发展改革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购买式造林”将造林由计划经济的“过程管理”转变为市场经济的“结果购买”,压缩了层层代理成本,让政府投资直达造林群众,贫困群众通过参加劳动获得报酬,充分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这种方式的应用,也让造林质量得到显著提高,荒山荒坡的林地面积得到有效增加,彻底结束了当地“年年栽树不见树”“钱花了、苦受了、来年树没了”的现象,真正把打造绿水青山的过程,变成群众积累金山银山的途径。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大宁县共完成购买式造林21.67万亩,贫困群众获得劳务报酬6573万元,共带动15883人脱贫。经有关部门验收,大宁县经过3年生长期的林苗保存率平均达到90%,远高于国家规定的80%的标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树随地走,林权不变”,参与造林的群众还能获得相应的林木资产及后续长期收益。“大宁县欣达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2017年对曲峨镇白村3500亩荒山荒坡实施造林工程,政府购买造林服务后的林地产权仍然归属白村的14个贫困农户。现在这些农户户均拥有250亩林木资产,估价达20万元。这些资产可长期获得生态效益补偿,或通过转让获得林木资产收益。”上述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大宁县认真总结“购买式造林”过程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经验,并成功拓展到乡村道路、小型微型水利、贫困村整村提升等领域,探索出一条“物归原主、赋权于民”攻坚深度贫困的“大宁特色路径”。这一路径的实践,充分赋予村党支部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的责任与事权,由村党支部发起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身份,清产核资,折股量化,抱团发展。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下设植树造林、森林管护、建筑施工、畜禽养殖、干鲜果种植特色产业发展等专业队,将广大村民组织起来承接工程、发展产业。
    据介绍,目前,大宁全县各行政村均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3096户、10588名群众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接了80个贫困村的荒山造林、乡村道路、小型微型水利等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参与劳动的群众从中获得劳务收入347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3%),户均增收8897元,人均增收3282元,同时还可带动村集体增收908万元,村均增收11.35万元,实现了“物归原主、赋权于民”的初衷,增加了农民群众的收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特别是增强了村级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激发了乡村自我发展的活力和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深得广大群众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