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时间表”

作者: 尹明波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尹明波报道  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发布会上,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山东省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介绍说,山东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9年,山东省出台了全国首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并在部分市县开展省级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今年,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山东省大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贯彻国家政策文件精神,立足山东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广东、浙江、上海等先进省市的经验做法,起草了《指导意见》,经山东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山东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时间表”:到2022年,所有市和80%的县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到2025年,各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各县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标杆城市。
    在总体架构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的责任分工。其中省级主要负责总体设计、考核评价、示范推广等;市级负责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县级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的原则,基于市级“城市大脑”开发部署特色智慧应用。
    《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五个部分18项重点任务。其中,优化政务服务部分,主要是深化“一网通办”,加快“一号通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拓展便民应用部分,重点对群众关切的出行、教育、医疗、文体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任务,并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便民惠民智慧化场景应用;推动精细治理部分,主要从市政综合管理、城市安全保障、应急协同指挥、生态环境治理、基层社区治理等5个方面,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变革;加快产业升级部分,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着力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夯实数字基础设施部分,主要是围绕新基建,畅通信息通信网络、加快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全面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了诸多保障措施,如全面提速省级建设试点,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和可持续运营模式,打造全国性展示交流平台,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
    马越男表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山东省大数据局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面工作合力,着力建设一批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标杆城市,形成一批引领全国数字社会发展的先行城市,打造一批新时代数字生活的创新城市,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