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 孵化基地虚位以待

作者: 胡钊 皮泽红
    中国经济导报讯  胡钊  记者皮泽红报道  为充分整合优势双创资源,搭建双创载体、优化双创生态,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该基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慧路,面积6.65万平方米。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分为众创空间、初创企业入驻办公区和非初创企业入驻办公区。根据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定位,重点引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其中,港澳青年是指年龄在18~45周岁的青年,包括港澳籍居民、在港澳工作时间超过1年的非港澳籍居民、在港澳高校学习的非港澳籍居民等,承诺拥护“一国两制”。申报对象分为三类:一是创业团队或个人,指的是未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二是初创企业,指的是广东省内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三是非初创企业,指的是除前述初创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对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初创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予以免租,免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非初创企业需收取租金,通过增价拍卖的方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承租空间和价格,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人均办公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平方米,项目入驻具体面积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场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长期受理项目入驻申请,首批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17日。首批申报结束后,各类申报对象可继续申请,作为入驻备选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即可不定期开展项目评审。首批招募项目50个(含个人、团队及企业),其中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数量为20个,其他项目数量为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