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全面提升监管震慑力 力争今年推出上市公司监管条例

作者: 宋璟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宋璟报道  日前,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第二十五届(2021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要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监管的震慑力。要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建设守住风险底线。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占比达到了96%,客观上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弱,必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阎庆民介绍,证监会建立了行政监管与治理管理密切配合,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有机联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互衔接的执法机制,形成了持续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专业监管的重要理念。“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上市公司在新时期、新起点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是在双循环情况下强化资本市场的枢纽功能,强化市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
    阎庆民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将继续推动《公司法》的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制订,不断夯实监管工作的制度基础;同时,结合注册制改革的发展与市场进展,借鉴国际最佳监管实践,健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以及退市等各方面规则,力争今年推出上市公司监管条例。
    “上市公司只有牢记回报投资者初心,不断提升内在质量,创造更多财富,才能无愧于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上市公司要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诚实守信、守法合规、完善治理、规范发展、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引领创新、防控风险,真正扛起提高质量的第一主体责任。”阎庆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