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需因地制宜制定“路线图”

作者: 程晖
程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全面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尤其京津冀、西北部分地区严重缺水,华北地区有世界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之称。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每增加1%,城镇生活用水将增加16.7亿立方米,据此规律推算,到2030年,仅城镇生活用水就将增加250亿立方米。同时,经济增长导致排放的水污染物不断增加,水也会越来越少。
    而目前来看,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不平衡。2019年,我国城镇污水排放量约750亿立方米,但再生水利用量不足100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不到城镇污水排放量的15%,并有至少14个省的再生水利用率低于10%。
    当前,各地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十四五”规划编制,对未来5年的城镇人口规模、土地利用、产业调整、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等制定“路线图”。各地“十四五”规划和相关专项编制应尽快与《指导意见》衔接,因地制宜分析本地的薄弱环节,按照轻重缓急研究再生水利用率目标和相关重大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
    同时,应加强多部门协同推进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涉及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环保、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多部门,需要加强协调,构建完善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支撑体系,分步落实、强化监管。同时应在项目融资、收费制度、财政补贴、政策机制等方面予以扶持,同时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
    另外,发挥市场的作用,挖掘更多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应用场景。除了《指导意见》要求的就近回补自然水体,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利用等几个利用方向外,还应发挥企业创新的积极性,生产集成的污水收集过滤设备,实施差异化处理与利用。另外,还要重视标准的制定,分类制定农业灌溉、工业生产、城市绿化、水体景观、生活杂用等不同用途的水质控制标准与实施办法,分级分类进行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应因地制宜、务实推进,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