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作者: 高灵俊 刘宝
    中国经济导报讯  高灵俊  记者刘宝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有关“在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探索”的战略决策部署,深圳市正大力推进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在此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两场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深圳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企业及行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就智能网联汽车立法涉及的道路测试、准入登记、使用管理、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是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的一部重要法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使其更加完善、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表示,作为我国第一部智能网联汽车的专门立法,《条例》对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