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批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公布

作者: 程晖
    本报讯  记者程晖报道  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经研究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发放2022年第一批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以下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据悉,本次发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数量为40万吨,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公告要求,申请企业2022年3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全棉水刺非织造布年产能(自有)8000吨及以上的企业(水刺机设备幅宽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2000吨,幅宽大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4000吨)。
    此次分配的原则是根据申请者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包括历史进口实绩、加工能力等)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为方便公众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企业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和举报意见提交方式将在公示时一并规定)。
    公示期内,任何主体均可就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公众提交举报意见的期限届满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被举报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进行核查。核查期间,被举报申请企业有权通过书面等方式,就所举报的相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议。委托机构审阅被举报申请企业提出的异议并完成调查核实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举报意见的真实性反馈核查情况。
    公告提出,企业通过使用获得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进口的棉花由本企业加工经营,不得转卖。获得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机构组织开展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数据。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骗取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未按有关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机构相关要求开展棉花进口业务的,将收缴其配额证,并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