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呼唤中国行政区品牌建设理论创新

广东省第三产业研究会会长 李冠霖

作者: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付朝欢、刘政、安宁和见习记者陈荟词整理
    行政区品牌作为品牌建设领域中的“新军”,首先要找到其在品牌分类中的归属。由于行政区品牌的“行政区”是“区域”概念,因此行政区品牌属于区域品牌范畴。
    行政区品牌是以行政区优质产品为依托,以行政区命名的品牌。从产品类型看,可以包括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从产品产地看,包括行政区完全原产或产品生产环节由该行政区主导生产的产品;从产品质量看,要求是行政区内生产的优质产品。
    行政区品牌作为区域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地理标志品牌、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区域品牌相比,更具品牌地域边界清晰、产品品质层次分明、品牌权益归属清楚、品牌管理职责明确的特点。
    区域品牌是品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价值理论必然是区域品牌价值理论的基础,行政区品牌既然属于区域品牌范畴,因此,只有把握行政区品牌价值创造和市值的来源,才能找到行政区品牌建设的理论依据。
    行政区的原创性与原产地要求是纳入行政区品牌产品进行建设的基本条件。但达到基本条件的产品是否一定要纳入行政区品牌建设范畴,则要满足:
    原创性科技成果具有公共性,行政区原创性科技成果属于相关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核心性的资源,尽管这些科技成果可以由企业或个人进行创新,但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应作为国有资源收归政府所有。
    原产地自然资源具有公有性,土地的产出物,包括种植物、养殖物、采集物,是依赖于当地的土地、环境、气候等自然要素形成的产品,特别是优质土特产品具有品牌高价值。但土地的公有制客观上要求这些源自于土地种植、养殖的高收益应在属地全体百姓中获得合理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