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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12-13
2014-12-13 第C01版:生态文明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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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马连线:各国自定的减排贡献依旧是焦点

作者: 陈阳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658
     白韫雯
编者按

    当地时间12月1日~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0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10次缔约方会议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本次大会将对明年巴黎气候大会达成新协议产生重要影响,因而受到广泛关注,但各方之间的政治博弈和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给利马大会最终能否达成令人满意的结果也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在会议即将结束之际,我们邀请了此次身在大会一线的气候谈判人士,将其参会心得第一时间与广大读者歆享。

    主持人: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陈阳
    场内连线:
    白韫雯 创绿中心气候与金融政研部主任
    李硕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
    吕美 乐施会气候变化与贫困项目官员

为巴黎气候大会作准备

    中国经济导报:此次利马气候谈判大会的关注焦点有哪些?
    李硕:此次利马气候大会的聚焦点主要有如下几点:首先,参会的194个缔约方政府达成一个明确和有雄心的协议文本草案,为巴黎协议中的核心议题国家自定贡献预案(INDC)提供清晰指引,以确保2015年在巴黎能够产出有力度的后2020年气候协议;其次,尽快提升2020年前减排力度,弥补因为过弱减排目标造成的“缺口”;再次,在评估现有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努力,是否足够将升温控制在2℃安全线内。
    吕美:与往届相比,此次大会的焦点更为统一,那就是各方把焦点都放在2015年的巴黎新协议上。
    然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就资金如何反映在新协议当中产生了龃龉。美国提出不能把资金承诺与2℃温控目标挂钩,瑞士甚至提出要删除有关2020年后的资金承诺的段落。关于新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各方也持有不同观点。欧盟期待利马大会能够为明年年底通过一项“新的和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协议”铺平道路,而美国由于国内政治现实,很难在法律约束力上有所诉求。

“拖堂”现象故态复萌

    中国经济导报:可否具体谈谈,在两周谈判过程中出现了哪些情况?
    李硕:在第一周,立场相近国家集团(包括中国、印度、沙特阿拉伯)认为应该仅由发达国家提交事前信息,发达国家认为事前信息应由全体国家提交。对INDC所包含元素的争议主要围绕在是否应仅包含减缓议题,抑或也应包含适应、资金等其他议题。针对这一问题,在德班平台(ADP)决议草案文本的附件中目前有3种选项。另外,在INDC被提交后,如何评审、由谁评审、在何种时间维度上评审也是争论焦点之一。
    吕美:目前来看,欧盟现在不愿意在INDC中提资金问题。为什么呢?一个是因为欧盟内一些国家此前已向气候资金注资了,因此现在不愿意再拿钱。另外,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不少发达国家认为到2020年,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会变成发达国家,鉴于现在他们并不是最大的排放源,这些发达国家也想为那时候的谈判留一些回旋余地。
    目前来看,两周的谈判都出现了“拖堂”现象。第一周“拖堂”的原因在于对工作方式的争议。而不是在于对案文本身的讨论。第二周开始“拖堂”,是由于对条文本身的争议比较大。一直以来,发达国家认为需要关注各国的发展动态,他们希望在条文中加上这些内容,而不愿具体对公约原则进行具体解释。而相对而言,发展中国家更倾向于严格遵守公约原则。

资金问题取得新进展

    中国经济导报:请问利马会议在哪些问题上进行了磋商?
    白韫雯:首先,资金再成焦点。绿色气候基金(GCF)落实注资。截止当地时间12月10日中午,30个国家宣布了各自的注资金额,累计有近100亿美元进入资金池。为增加GCF董事会制度建设的透明度和多方参与,第一周案文草案中提出要求之后的GCF董事议讨会开设现场网络直播,中国和G77国家均表示赞同,但是却遭到美国、日本等国的反对,要求把这条内容从案文中移除。
    12月8日,中国在场外举办的“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高级别研讨会”引来广泛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会上宣布,中国从2015年开始,将把每年提供的南南合作资金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资金规模会提高到1.4亿元人民币,同时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南南基金使用时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其在项目和技术层面的使用并没有做说明和规定,这也成为国际上NGO关注的焦点。
其次,INDC成为文本重点。INDC是2015年巴黎气候协议的核心议题,在利马会议上也高频出现。预案需要包括哪些内容,何时以及如何提交,提出INDC国际层面和国内的参与评审的流程,所提预案如何进行评审与核查等,都是需要缔约国在巴黎协议前达成共识的,也因此成为争论的焦点。在上周讨论中,发达国家依旧把重点放在减缓。而发展中国家仍要求INDC不能够仅仅将内容限定在减缓部分,需要同时纳入适应、资金、技术转移、能力、透明度等,包含国家为达成目标所采取的手段和路径的一个全要素方案。
    第二周的谈判主要基于第一周形成的案文草案展开讨论。其中,明文将减缓和适应规定为INDC的主要内容,对于INDC提交、审议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界定和说明。
    中国经济导报:上述案文草案有哪些内容?存在哪些争议?
    白韫雯:草案对前期各个主要国家阵营之间的争执进行一些协调,表现在:第一,将减缓部分写入INDC,要求各国在国家的各种主要经济领域,均设定减缓目标,全面实施减缓工作,而不再是某一个行业内来实施。
    第二,将适应的部分写入INDC。要求各国均制定本国的气候适应框架,依据此计划开展相应的适应工作,同时具备能力的国家要帮助那些不具备适应能力的国家。这份文件中的适应部分也基本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支持和认可.
    然而,诸多国家阵营也表现出对文本的不满,包括:第一,草案并未对INDC提交形式进行界定和说明。如减缓/适应的基准年、时间范围、方式方法等。
    第二,在减缓部分,发达国家一直强调的量化标准以及审议机制也没有在这份文件的正文部分出现。
    第三,涉及到发展中国家核心利益的资金、技术转移和能力建设部分没有出现在正文部分。
    关于INDC文书撰写和提交的方式,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几项核心利益,被放到了文本草案的附件二部分,附件二,还只是各主要国家阵营在上周谈判中提出的主要主张和方案,这也影响了这些内容在文本上的法律效力。
    眼下离会议规定结束时间不长,目前看来,今年的利马会议只是一个为形成有法律约束性案文的准备阶段,只是这个准备的进程比预期的似乎更加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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