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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1
2017-08-11 第B02版:城市社会 大 | 中 | 小 

“以房养老”本非骗局,籍此诈骗才应警惕

养老产业有乱象,但监管应审慎

作者: 蔡若愚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925
     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蔡若愚

    争议中前行的“以房养老”模式再遭打击。此次作祟者不是中国人“留房”的传统观念,而是借“以房养老”之名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当“以房养老骗局”成为一个网络搜索关键词时,不知有多少不知甚解者在心里将“以房养老”和“骗局”偷偷地划上了等号。
    全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李志宏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虽然小众,但作为一种补充养老模式,值得提倡,这与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要区分清楚。“推进过程中确实会存在一些打着‘以房养老’旗号的诈骗行为,但应通过有效监管和正向舆论引导来避免,而非一棍子打死。”

    “以房养老”:“养老骗局”这个锅我不背

    此次新闻曝光的“以房养老”骗局,号称是一种理财项目,即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获得高额利息,到期全额返还本金。这使得不少老人动心,但事实却是,房子抵押出去了,不仅高利息没到手,房子还被偷偷过户并贱卖,导致老人房财两空。目前,司法部官网已作出回应,称将尽快查清事实,特别是公证员尽职审核方面的问题。
    那么究竟什么是“以房养老”?一位理财行业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做了一个简单解释:我有个房子,市值500万元。我现在60岁,预计能再活30年,那么这500万元按一个折现率到未来30年比如值1000万元,那就把这1000万元分30年360个月,折现给我,一部分抵了房租,一部分是生活费。
    这是目前“以房养老”最一般的形式。而在李志宏看来,广义上,只要是把老年人的资产变成现金流,满足其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不管是抵押贷款、卖大房换小房,或是将城里住房出租自己住郊区养老院,都可以算是“以房养老”。
    就此次新闻所涉“以房养老”骗局而言,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虽冠之“以房养老”之名,但既与理财无关,也与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以房养老”无关,“就是纯粹的诈骗”。李志宏也强调,不能以偏概全,这些骗局与政府推动的“以房养老”举措没有必然联系。
    事实上,属于舶来品的“以房养老”模式,尽管在欧美以及亚洲的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发展较为成熟,但进入中国后一直步履蹒跚,呈现“水土不服”的局面。
    2006年至今,从上海、南京等地以政府为主的政府版“以房养老”开始,到2011年中信银行等一些商业银行推出的银行版“以房养老”,其间亦有社区、养老院、基金、企业等开展过相关业务,但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真正出让房子来换取老年保障的老人寥寥无几。
    2013年似乎是一个转折点,“以房养老”进入了顶层设计的视野。当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次年7月,试点率先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开展。该险种即被称为保险版的“以房养老”,也是时至今日我们一般意义上所称的“以房养老”。
    即便如此,2016年两年试点期结束时,这份沉甸甸的政策也只开发出了“幸福房来宝”一款产品,只吸引了60户共78人投保。对此,中国“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孟晓苏倒颇为乐观,他认为这个数据已经远超最初20户投保的预期。
    如今,据李志宏透露,保险版的“以房养老”正以积极稳妥的态度往前推进。“之前试点范围较小,下一步发展方向是对有资产、无子女的老年人继续扩大试点,这是比较适合该群体的一种小众的补充性的养老方式。”李志宏说。

    判断“养老”乱象应审慎,打造量身定制监管模式

    此次“以房养老”骗局东窗事发之前,“以房养老”领域的乱象其实早有迹象。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回溯新闻发现,前两年就出现了不法分子以养老项目作为诱饵,许诺老人以养老、旅游、住宿于一体的“候鸟式养老服务”,诱导老人缴纳现金入会或将房子抵押办理会员。当时就有老人损失过万,且大多数款项无法追回。
    除此之外,养老市场上还有诸多乱象。比如,利用老年人对身体健康的关注,保健品市场上针对老年人的推销层出不穷,价格昂贵不说,其中很多都是“三无产品”;又比如:一些民办非盈利养老机构巧立名目不正当收费,忽悠老人高价购买入住权或高价预售床位使用权;再比如:新兴的智慧产业中养老占比不低,据悉新三板中近半企业定位养老产业,但有多少是披着“智慧的外衣”蹭国家政策补贴,实不好说。
    对此,李志宏在采访中指出,保健品、电信诈骗等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行为较多,这与老年人的认知特点、认知程度有关。政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性治理,包括加强对养老产业市场的监管、通过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渠道实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等。
“但从整个养老服务业来说,目前正处于起步或者说起飞阶段,会出现各种新模式新业态,此时最好还是采取审慎监管的态度。”李志宏直言,对一些新业态、新模式,不能“一刀切”地判断其为乱象并遏制,而应打造量身定制的监管模式,边发展边规范,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通过监管和完善政策来避免乱象。
    事实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发布的《2016年人口和社会发展研究报告》,总体上我国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仍不足。这也意味着,比起限制,养老服务业更待壮大。因此,“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养老服务业提示了多处入口,包括养老科技创新、健康养老消费、养老新型业态及养老市场开放等,都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机遇。

    养老相关政策已较全面,下一步待落实

    截至2016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6.7%,老年人口持续增长,针对养老业的政策也持续出台。今年以来,就有《“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务院《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层面的政策陆续发布;地方上,河北、陕西等省也均有动作。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相关部委了解到,目前养老服务业从政策数量看已不算少,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就有五六十个。采访中专家基本上也都表示,政策已经较为全面,养老服务市场也已全部放开。
    始终是热点,但发展似乎总是差那么口气儿,是养老服务业推进过程中遭遇的一个困惑。对此,有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如今这一拨老年人都是苦过来的,消费观比较节俭。很多企业受政策激励进入这个产业,但进来后才发现,养老服务业的钱不好挣,收益回报率偏低。“遇到问题不能总指望出新政策,更多是已有政策的贯彻落实问题。”该人士表示。
    李志宏认为,下一步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4个方面需要重点关注:一是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二是推动医养结合;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创造更加公平便捷的投资营商环境;四是进一步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促进政策扶持更加精准化。
    其中,推动养老服务业质量提升是当前的一个重点。据悉,民政部等六部门已于今年3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检查指标多达115项,涉及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
    此外李志宏亦提到,从“补短板”的角度出发,下一步还需将优势资源向农村倾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养老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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