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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7-12
2019-07-12 第07版:地方新闻 大 | 中 | 小 

云南曲靖支持研发高原型新能源车

作者: 朱丽萍 记者刘颖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721
中国经济导报讯 朱丽萍 记者刘颖报道

    云南省曲靖市今年出台多项优惠措施,大力扶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在相关措施中,提到要支持研发高原型新能源车型,支持市内企业加快研发适合云南省复杂条件的新能源车型,鼓励市内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用户采购新能源汽车。
    曲靖市整合各部门有关产业发展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专项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市内建设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鼓励引导省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以及国家有关产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加大对新能源汽车项目投入力度。
    据了解,云南曲靖具体优惠措施包括: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企一策”研究项目用地、资金补助等加以政策支持;对新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对新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建立企业准入和新产品开发奖励制度。曲靖市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发新车型且实现市场销售的,按照每增加一个乘用车产品目录补助200万元,每增加一个其他类别车辆产品目录补助100万元;对单个企业补贴5个产品后开发的新产品,补贴标准减半;支持市内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发展,动力电池企业取得国家《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准入后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实施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市财政对市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再配套补贴25%。对公共充电桩按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进行补贴,省级财政和市财政各补贴50%。落实新能源汽车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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