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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0-11
2019-10-11 第07版:企业债 大 | 中 | 小 

2018绿色债券 大事记

作者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820
    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对存续期绿色金融债券募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主要内容包括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投放进度、绿色项目情况等。
    2018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新纳入中期借贷便利担保品范围的有:不低于AA级的小微企业、绿色和“三农”金融债券,AA+级、AA级公司信用类债券(优先接受涉及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的债券),优质的小微企业贷款和绿色贷款,以达成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并促进信用债市场健康发展。
    2018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正式启动绿色债券信息通,上交所绿色债券的信息在卢交所官网及其环保金融交易所等信息平台展示,为国际投资者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高效透明的渠道。
    2018年9月14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主办的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章程》,对下一步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作出了明确分工。
    2018年9月27日,浙江省湖州市发布《湖州市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若干意见操作办法(试行)》,规定企业或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贴标绿色债券,按照贴标绿色债券实际募集金额的1‰给予补助,每单债券补助不超过50万元,实际募集金额以专项账户到位资金为准。
    2018年12月5日,美洲开发银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绿色熊猫债指南》,旨在为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发行人民币计价绿色债券提供分步步骤。
    2018年12月27日,广东省深圳市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补贴,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的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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