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拥有对晋城四方教育城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债务人的合法债权,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保证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偿还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4户企业债权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19年9月3日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本金金额及截至债权转让交易基准日的利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执行程序的,并已由原贷款行或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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