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 周峰、记者尹明波报道 据青岛市发展改革委消息,根据《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的通知》,近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决定自2019年11月30日起,启动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通知规定,各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可以现行基准销售价格每立方米3.25元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0%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各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