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主体新要素助力现代农业

作者: 林强 张晓哲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林强 张晓哲
    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是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核心内容。据黑龙江省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该省把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突破口。
    在此过程中,为解决好规模化经营后生产资金需求量大和农业融资难的矛盾,黑龙江省克山县紧紧抓住实施国家创新土地规模经营制度改革试验的有利契机,走出了一条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融资之路,推进了现代大农业快速发展。
    为打破小农经济对农业生产能力的制约,从2003年开始,克山县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组建合作社,将分散的耕地自发集中起来,运用大型农业机械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耕种,收获的粮食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并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出一套农民种地“不管资金、不管种子化肥、不管销售”的新型农业合作模式。
    建起了合作社以后,能不能可持续发展,机制是核心。合作社在加强理事长选拔培训的同时,重点推广了仁发合作社探索出的“以地折资入社,土地保底,二次分红”模式。分配上,以土地为主、公积金再分配、未分配盈余为零;机务上,单车核算、包车到人;管理上,一户一票民主决策。上半年,又有9个合作社被评为省级规范社。
    合作社的主业是生产,因此面临着要上标准、调结构,提高合作社种植水平和效益。在标准方面,结合2513工程,以合作社为主体建设了2万亩示范区、147万亩标准方田,全部采用专业品种、大机械作业、模式化栽培,大豆、玉米平均增产20%以上;在结构方面,引导合作社转向马铃薯和特色作物;在科技应用上,把“科技包保”作为一项长期稳定的机制来落实,农业专家与合作社双向选择,合作社给报酬,政府拿出20万元奖专家,马铃薯包保地块平均增产50%以上;在销售方面,组织合作社与企业、市场签订单,订单种植达到70%以上。
    几年来,克山县先后培育合作社681个、千亩大户299个、家庭农场10个、农业企业12个,四类主体经营土地27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9.4%。
“农机合作社要想有生命力,就必须走自主经营土地之路。”克山县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李凤玉说,这是她这个“当家人”最深刻的感悟:“千家万户的土地连成片,形成规模,种什么、怎么种、怎么调茬、怎么养地自己说了算,大机械、大科技、大水利的作用能充分发挥,就提高了单产和总产,增加了农民的收益。”
    对于农村融资“断桥”问题,有一个形象的说法是“经营主体想贷贷不到,银行想放不敢放”。为解决这个问题,克山县的思路是“政府做环境、银行做产品”,探索出了“四权”抵押新模式,建立了多元化担保平台体系。上半年,共发放农业贷款16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合作社贷款7.39亿元,占农业贷款的46.2%,同比增长164%。
    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一方面,建立农村金融信用体系、搭建抵押平台,全面优化金融环境。值得一提的是,克山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对全县所有农村土地重新确权颁证,切实做到了“四统一、五到户”。这次确权共普查土地286万亩,颁证9.8万户,发放率达到95%,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以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创新金融产品,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等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围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克山县探索出了土地经营权、预期收益权、集体资源产权、不动产产权“四权”抵押新模式。目前,通过以土地经营权和预期收益权的抵押方式,种植大户单笔贷款最高达到350万元,合作社单笔贷款最高达1500万元。
    下一步,克山县将争取在3年内把村镇银行注册资金提高到1亿元,放贷能力提高到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