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根本

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访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负责人

作者: 宋阳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宋阳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专题研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议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文件。
    按照中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财办会同20多个部门研究起草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于近日正式发布。
    《若干意见》明确了改革创新驱动体制机制的总体思路和目标,部署了重点改革任务,描绘了宏伟的改革蓝图,必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前不久,带着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的热点话题,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专程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孟宪堂。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紧迫

    “总体上看,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总量已位列全球第二,人均GDP超过7000美元。但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与挑战,面对历史任务和要求,增长模式转变迫在眉睫,发展动力转换刻不容缓。当前,我国已经处于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关键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孟宪堂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当前,制约创新驱动转型包括多重因素,某些方面的制度和体制抑制了创新主体的动力。经济政策对创新驱动没有形成‘倒逼机制’,市场竞争秩序不够完善,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亟待加强,这些都抑制了企业的创新动力,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创造力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是我国的短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只有14%左右,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仅为0.8%左右。多数企业依赖扩大产能规模、压低成本打‘价格战’,进行同质化、低水平竞争。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面临障碍。”孟宪堂介绍说。
    孟宪堂表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最根本的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政府要做好三件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搞了几轮科技体制改革,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取得了重大成效。但对推动创新驱动转型而言,仅在一个领域或几个领域搞改革,无法实现既定目标,必须系统部署相关改革。只有让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驱动的作用。
    孟宪堂表示,《若干意见》不但部署了科技领域的改革,还从营造适应创新的经济体制入手,提出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封锁、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健全产业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的机制、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强化对创新驱动考核评价等多方面全方位部署的改革举措。
    孟宪堂认为,只有真正建立市场导向机制,才能落实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政府支持企业创新要做好三件事情:
    第一件事是“铺路”。关键是营造激励企业创新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国大量企业不搞研发,原因不仅仅是能力不足,还与市场竞争环境不适应创新要求有很大关系。引导企业搞创新,既要给动力,也要有压力。要让想创新的企业能创新,让真正创新的企业能获利。这就必须构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相关领域的行业监管和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调整创新资源配置的相关政策。通过放开搞活,最大限度地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在很多新兴领域,放松管制、减少干预、营造环境就是对创新的最好支持。
    第二件事是“赋权”,让企业真正牵头搞技术创新。创新需求来自市场,创新主力就应是市场主体,创新资源就应向企业集聚。过去我国科研与市场需求脱节,与成果转化脱节,企业在国家整个创新体系中的话语权远远不够,下一步要围绕扩大企业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等方面推进一系列改革。原则上,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
    第三件事是“造血”,强化对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支持。关键是要把过去政府主导选拔式的创新支持模式,逐步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为主的模式,对企业的创新支持要突出普惠性的政策导向,通过税收和采购等普惠性政策来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重要的是要降低享受税收政策的门槛和成本,让政策真正普惠。

用好人才,金融驱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要体现人才的重要作用,最关键的是用好人才。《若干意见》着眼于让创新人才通过成果转化实现合理回报,实现财富事业的双丰收的目标,在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强化对企业科研人员的股权、期权、分红权激励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近年来,各方面对加快改革科研活动的评价体系、管理模式呼声很高。《若干意见》对科研人员普遍关心的保障选题自主权、鼓励自由探索、实施更加科学的评价、考核和薪酬制度等方面,都做出了改革部署。下一步,还需要结合收入分配改革、科研院所改革等做进一步的统筹研究,细化部署相关改革举措。总的方向是营造符合创新规律的科研环境。”孟宪堂说。
    金融是创新的血液,金融创新往往与技术创新相伴而生。而我国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成为创新环境建设的明显短板。
    孟宪堂认为,首先,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一方面,要通过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入保险资金、扩大外商投资等多种渠道做大创业投资规模;另一方面,要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创业投资真正投向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特别是要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其次,要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若干意见》对创业板改革、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发挥债券市场支持创新作用等都提出了改革部署。最后要拓宽间接融资渠道,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若干意见》突破金融支持创新瓶颈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创新规律,构建各类金融工具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生态体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对创新的支持作用。这次改革在试点允许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方面取得了突破,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加强银行与创业投资合作,努力构建一个适应创新需求的金融环境。”孟宪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