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投资项目协同监管机制

用“制度+技术”促进投资项目有效监管

作者: 程晖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高弘杰/摄
4月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及投资司负责人介绍《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高弘杰/摄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程晖

    4月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及投资司负责人介绍《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依托同一个平台是最大亮点

    有记者问,《若干意见》提出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技术来创新监管方式,能否介绍一下创新监管方式方面有哪些亮点?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表示,“先得对这个制度的总体上有一个了解,再来看这里面是不是体现了创新管理方式。”
    罗国三说,首先一个考虑是用“制度+技术”方式来实现协同监管或者说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如果用一句话来讲,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来建设一个平台,这个平台能够实现信息共享,而且能够覆盖全国。现在的名称叫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当然这个平台是起技术支撑作用,并包含相关制度建设。“我们要建立一个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在文件当中都做了比较完善的阐述。”
    《若干意见》规定,首先要做到各负其责、依法监管。罗国三表示,这是建立协管机制的基础,各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这其中,有两个重点监管环节,一个是开工环节,一个是竣工环节。“过去大家比较关注的是政府审批的太多,这是事前审批。现在把监管的环节后移到开工、竣工环节,这也是一个亮点。”
    “怎样落实法律法规赋予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过去一直是这样强调的,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等都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目前,国务院要求中央编办主持一项工作,要建立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国务院对地方已经提出要求。在中央政府部门层面,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第一个试点部门,将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快制定出来,现在委里也正在抓紧做这项工作。要把法律法规赋予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明确下来,并对外公布。这是第一点,各负其责、依法监管。”罗国三说。
    “第二点,纵横联动、协同监管。要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的作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专业监管的优势,要整合起来形成合力。”罗国三说,“第三点,依托平台,高效监管。第四点,立足服务,通过信用来监管。充分发挥项目的信息和信用记录在监管工作当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促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怎么实现这样的政策目标呢?一个重要技术支撑就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落脚到审批监管平台,首先要建立跨部门或横向联通有关部门的,纵向贯通到最基层政府的纵横联动网络,这是技术上。从制度上看,今后,因为范围已经扩大到所有投资项目,所以,要用‘项目单位’来代替我们过去讲的‘企业’。项目单位今后提出审批申请是在平台上完成,平台受理申请以后,自动赋予一个项目代码,这个代码一直会跟随到项目竣工验收。”罗国三说。
    据罗国三介绍,在网上能够查询到办理流程。每个相关部门的办理节点、办事指南、内部流程、办理时限、相关要求,都可以在网上查询,项目单位知道要办哪些手续。项目单位在平台上申请以后,平台自动赋予的代码,相关部门也能够看到。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权限范围的项目,按照改革要求,今后核准项目只保留两项前置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可以等着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网上受理办理。办理完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也知道,两项前置条件已经具备,就可以办理核准事项。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在开工前必须完成的审批事项,跟核准同时办理。
    “很重要的一点是,大家办理的情况怎么样,进度怎么样,服务效果怎么样,在一个平台上都可以显示出来。”罗国三强调,“到了开工环节,企业认为我已经具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可以在平台上报告要准备开工了。实际上这个报告就是一个填表,不需要专门向哪个部门进行申报,也不需要哪个部门进行批准。申报信息后,相关部门在平台上进行查询,是不是办理完备了开工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程序。这就是监管节点后移到开工环节。相应地,从开工到竣工建设实施阶段,也同样需要有一些信息的报送或报备。依法监管的部门可以在网上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则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
    “我认为这是最大的亮点,是依托一个平台,有技术支撑,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在平台上受理、平台上办理、平台上监管。”罗国三指出。

不会增加企业和项目单位负担

    有记者问,建立对投资项目加强监管的制度会不会变成变相的审批?对企业的自主投资行为会不会是另外一种制约和约束,反而让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更加放不开手脚?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尤其在当前稳增长的情况下。”罗国三强调,“首先,我强调一下,加强监管或创新方式,建立监管机制,其目的一定不是约束企业的自主投资行为,制度约束的是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的或鼓励的是诚信守法的企业投资行为。”
    为什么这样说?罗国三解释说,“首先,简政放权旨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加强监管是为了建立起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简政放权不等于‘一放了之’、‘放任不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整体考虑,是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平台上实现监管。监管或约束的首先是政府行为。一定要通过监管机制和这个平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约束政府行为。”
    其次,是监管方式创新。寓管理于服务、寓监管于服务。
    “文件专门讲到,这个平台要跟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大家都知道,市场经济条件下,违法违规行为是最害怕曝光的,这个平台如果跟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跟‘信用中国’平台相衔接,今后会对市场规范有好处。”罗国三强调,“项目单位在平台上填报信息,这是政府和企业达成的契约关系,是互相信任的关系,不会增加企业和项目单位的负担。各部门纵横联动、形成合力的监管体系,最终目的是激励守信、惩戒失信。”

评估力度将不断加大

    有记者问,对这个平台的未来效果有没有预期和评估?
    对此,李朴民强调,“从去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一些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改革已经开始进行评估。要么是政策评估,要么是效果评估,包括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今年,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规划的评估,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至于对《若干意见》的实施情况是否要开展评估,到时候看具体情况定,但评估工作力度是在不断加大的。”
    罗国三表示,“肯定是有评估的。这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创新,之前做了大量工作,征求了各方面意见,而且,在地方还有试点。比如,广东今年新推出了一个管理制度,而且已经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国务院早就批准过广东的先行先试,包括一些没有正式纳入改革试点地区和范围的地方,比如浙江的宁波、嘉兴,也都试行了一段时间,一些实际改革效果在局部地区已经见到成效。这实际上就是一些很有力的证明,它是有效的。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毕竟这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项新的管理制度,而且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做调整。但这一步已经走出去了,而且是用‘制度+技术’的方法来建立机制。下一步如果发现什么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整优化。”

解决“懒政怠政”问题

    有记者问,在简政放权,切实接住管好过程中,对于一些基层可能出现的不审批项目的“懒政、怠政”情况,是否有应对办法?
    对此,罗国三回答说,“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不是当前产生的,恐怕在过去也有,当然现在大家更关注。这个问题不是中国独有的,更大范围也都有这样的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治理这个问题的决心很坚决,也采取了措施。”“至于说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从两个方面可以来开展工作。”罗国三表示,“一是制度完善,二是制度执行。制度的完善,《若干意见》有相关要求,比如,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各个部门的依据、流程、条件、结果,监管信息、处罚信息的公开,都在平台上完成,首先约束的就是政府行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制度建设,就是制定《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这也列入了今年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的立法计划,在投资管理方面有两个条例,一个是政府投资条例,一个是核准备案条例。对包括政府行为的界定、约束和法律责任,都会做出明确规定。这两部行政法规也都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政府投资条例已经报送国务院,由法制办进行立法审查。核准备案管理条例,按照要求今年上半年要上报国务院,在履行完成立法程序以后公布实施。”
    “关于制度的执行,应该很明确,党中央和国务院有明确的部署要求,相信下一步还会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应该会得到解决。”罗国三强调。

简政放权仍有空间

    有记者问,未来在简政放权的重点是什么?
    李朴民回答指出,“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认为还是有空间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国务院最近要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减少和取消,有一些就取消了,有一些就转为部门的具体工作。这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一个方面是对经过前几轮清理还保留的一些行政审批事项再审视,看看还有没有确实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以及不适应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情况。”李朴民说,“现在提出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政府要实行责任清单管理。所以,一方面要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使运作更加透明,更加公开、更加科学,更加方便企业和老百姓。最终目的就是要达到中央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各方面的活力,激发市场的活力。”
    对此,罗国三说,“本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有明确要求,要减少国务院部门层面的行政审批事项1/3以上。这个任务从数量上讲完成了。所谓空间还大不大,从这方面来理解,空间肯定没有以前那么大了。但是,我认为简政放权的质量还需要提高,不能光讲数量。举个例子,社会上对国务院核准目录的修订有一些议论,其中有一条,你放了一些本来就没有办理的事项,好像意思是‘虚放’、‘空放’。这个目录确实早就应该修订,2004年制定的目录,到了2013年,跨度是9年。当然过去也提出过修订的方案,种种原因没有推出。”
    “当然,更多应该看到的是含金量很高的取消下放事项。比如,我们多次讲过,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化,就是普遍备案、少量核准。”罗国三说。
    “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的。”罗国三指出,“必须保留的,要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公开透明,包括制定办事指南公开,以及平台建设、协同监管机制建设,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下一步改革可能更多要关注质量。”
    “还有中介服务的清理整顿。”罗国三说,“国务院的文件很快就要发了,就是关于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央编办牵头,我参与了一些讨论。可以这样理解,企业与中介机构之间的市场行为,政府不用去干预;依附于行政审批的这些中介服务,则要全面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