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休养生息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 尤飞
    实践证明,给予农业生态系统必要的康复时间、空间和条件,用休养生息的方式恢复农业生态,是保障资源生态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

尤飞

    农业发展模式演化,遵循着“传统农业-石油农业-生态农业”的规律。工业化以来,全球农业发展曾普遍存在“高投入、高产出”,“重生产、轻保护”的现象。上世纪早期,发达国家率先进入“石油农业”发展阶段,在农业生产能力大幅提高的同时,农业生态失衡现象突出,水土流失、水体污染、土壤沙化、面源污染甚至重金属污染等灾害频发,直接威胁这些国家和地区居民生活环境和食品安全。面对重大挑战,这些国家先后采取农业资源休养生息措施,并经过长期贯彻执行,最终使农业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农业生产环境不断改善。
    实践证明,给予农业生态系统必要的康复时间、空间和条件,用休养生息的方式恢复农业生态,是破解农业生态危机、修复农业生态系统的最佳选择,也是保障资源生态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
    
耕地草原河湖等农业资源迫切需要休养生息

    耕地草原河湖,是我国农业生产最重要的载体。经过近几十年的高强度开发,资源质量不断下降,生态系统承载力显著降低,我国农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的根基受到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制定科学规划,实施修养生息。
    ——有序推进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是优化供需结构的有效手段。我国经过长时期高强度农业开发,基础地力与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平均偏低10多个百分点,草原超载、水资源短缺且水体污染较严重。同时,一些粮食品种受我国农业供需结构及国际市场变化的影响,出现暂时的、相对的、制度性“过剩”,农业生产效益偏低的问题突出。同时,国际市场粮食等农产品进口价格不高,贸易顺畅,基本满足我国当前粮食、饲料、动物蛋白需求,我国人均粮食、蔬菜、肉类、蛋类占有量已居世界前列。加快推进农业生态资源休养生息,促进农业供需模式由“藏粮于库”向“藏粮于地”的转变。
    ——有序推进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农业生产活动引发的农业生态系统退化,特别是耕地质量、草原退化及耕地、河湖面源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环境健康和农产品安全的主要因素,不仅影响农产品的品质,更影响农产品食用安全。必须加快开展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恢复农业生态环境质量,重建安全农业生产环境。
    ——有序推进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是我国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战略的需要。实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综合应运农业经济发展规律、资源集约利用规律和农业生态系统演化规律指导农业发展,将有助于尽快摆脱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加快从“石油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

明确目标,有序推进休养生息

    农业环境与生态问题的形成,是长期高强度掠夺式经营的结果,其恢复与重建也不是一朝一日所能完成的任务,必须精细规划,协调部署,稳步推进。
    一是要树立耕地草原河湖生态资源“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理念,突出生态功能,加强资源管理和有效保护。通过重点建设带动全面保护,以全面保护巩固建设成果。同时还要通过转变生产方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巩固保护与建设成果。
    二是要尊重自然规律,加强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治理,提高草地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实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
    三是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我国生态类型多样、地区差异大,要因地制宜开展试验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逐步展开。突出生态压力大、资源约束紧的地区,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实现生态环境恢复、资源永续利用。
    四是要创新制度、形成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制度建设,统筹“田-草-水-林”的系统治理,协调耕地草原河湖资源数量、质量和生态共管,确保措施可落地、有实效。加强法制建设,破解制约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休养生息的长效机制。
    经过5年努力,预期到2020年,我国可初步建立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在摸清底数、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总结出一批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保护修复的模式和运行机制。
    具体而言,通过耕地休养生息的系列措施,使耕地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土壤酸化、盐渍化、养分失衡、耕层变浅、重金属污染、白色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生物群系逐步恢复。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全面推进休耕制度;在“镰刀弯”地区推行粮豆、粮饲、粮油等轮作模式。通过地力提升工程等综合措施,使全国耕地地力有所提升。通过草原休养生息系列措施,使草原地区农牧业和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农牧业及加工业、草原旅游业、文化产业、沙产业等生态产业体系,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增强,全面推广草地畜牧业与草地资源、草原生态和谐发展模式。通过河湖休养生息系列措施,初步实现河湖水量动态平衡,水生态全面恢复。挤占河湖生态用水基本得到遏制,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水质有明显改善,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得到有效管控。
    
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科学休养生息

    ——加强法治建设。加快《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和《肥料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支持地方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加快出台节水、地下水管理等法律,加快推进《水法》等相关法律修订工作。制定河湖生态红线划定、水生态补偿、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价等标准。强化执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和相关法规、规章,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完善扶持政策。休养生息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工作,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健全投入保障体系,投入重点向耕地草原河湖生态质量保障、污染治理等方向倾斜。新增农业补贴政策全面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倾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落实地方责任。各级政府是耕地草原河湖保护与恢复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责任制,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位一体”的责任制度,签订责任状,将休养生息纳入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
    ——强化科技支撑。发挥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作用,分区域、分类型提出耕地质量建设、草原恢复、水体治理的技术方案,开展指导服务,落实关键措施。组织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开展协作,对一些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攻关,攻克技术瓶颈,集成组装一批农业资源保护与提升、农业资源修复的技术模式。结合新型职业农民、牧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推广环境保护型、生态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牧业经营主体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的能力。
    (作者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