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发布报告并强调

去产能要重视破产机制作用

作者: 程晖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程晖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发布《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16)》。课题组建议,去产能过程中应重视破产机制作用,降低企业税负水平,同时赋予地方政府税收调整权、增强经济调控力等。
    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是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认为,当前化解过剩产能的市场机制、法律与金融途径发挥得还不充分,这不利于积极稳妥去产能。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应重视破产机制的作用,通过破产清算机制有效清除“僵尸企业”和缺乏社会价值的落后产能,使部分低效率企业接受高效率企业的兼并重组。
    报告指出,处置“僵尸企业”面临来自企业自身、利益相关方的巨大阻碍,具体表现为判不准、舍不得、退不出、安顿不好。应借鉴国外经验,立足我国现实国情,加强调研摸底工作,全面评估和科学界定“僵尸企业”,发挥市场机制清退“僵尸企业”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企业退市法律法规等。
    报告作者之一、中国社科院工经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副主任江飞涛建议,应增强法院在企业破产中的主导作用,避免地方政府对企业破产程序的直接介入;对债权债务涉及面广、金额大、影响大的破产案件,交由巡回法庭审理,避免地方政府干预破产司法程序。
    报告同时指出,当前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推进企业层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解决当前我国企业素质结构、企业产品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还不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问题。“十三五”时期的关键任务是处置“僵尸企业”、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创新发展环境。
    二是推进产业层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化解产能过剩和积极推进《中国制造2025》战略双管齐下,实现经济增长动能转换,推进产业结构高级化、价值链环节高端化。
    三是推进区域层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优化区域资源配置体制机制,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的有效流动,化解资源配置在全球和地区间不平衡、不协调的结构性矛盾,提高生产要素空间上的配置效率,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报告评估了国有企业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系。报告指出,国有企业是供给侧的重要供给主体,也是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主体。同时,深化改革国有企业,有助于开放和优化市场环境,也有助于激发其他供给侧的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因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重要意义。
    如何发挥好国有企业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带动作用?报告认为,首先,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而言,改革的重点应该是按照市场竞争要求,“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压缩管理层级,加快去除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加快对分散产能的整合、重组,淘汰缺乏市场竞争力、自生能力和亏损严重的企业。其次,对垄断性行业领域的国有企业而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应该是加快开放可竞争性市场,引入更加具有活力的非国有的市场主体,帮助推动解决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低效率、弱竞争力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此外,需要加大国有资本向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领域的投资力度,着力提高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质量,通过创造新供给和满足新需求,来增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据了解,《中国工业发展报告》已连续出版21年,是国内发布最早、影响力最大的年度工业形势分析专题报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