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行按病种收费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作者: 张莉莉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张莉莉报道 近日,安徽省物价局会同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出台推进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指导意见,自2017年元月1日起,急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9类21种病种将在芜湖等10个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
    据安徽省物价局农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其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疗耗材等费用。医院不得在规定的病种收费标准外加收费用。
    意见明确了按病种收费的实施范围和补偿政策。规定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诊并纳入国家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实行按病种收费。其中,每个病种按临床路径管理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完成按病种收费的比率要达到70%。未纳入或者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仍实行按项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