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武
《规划》对我国“十三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左右,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规划》的发布,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对未来五年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意图,为未来五年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规划》更加突出新商业模式、新服务模式
与《“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相比较,《规划》更加突出新商业模式、新服务模式的发展方向,这是《规划》的一大特色,也是一大创新。应该说,节能环保行业在开展市场化改革后,环保技术和治理方式、商业模式持续创新融合,出现了特许经营、第三方环境治理、PPP、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多种新模式和新业态,《规划》中对此进行了系统梳理,如在环保产业中除了点出气、水、土领域的重点技术发展方向外,还提出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直接目标的综合性环境服务,提供区域连片整治的水、固、气协同治理服务。垃圾处理行业提出从末端焚烧业务延伸至前端废弃物收集及环卫运营,污水处理行业由末端减排处理向管网收集业务拓展。《规划》提出的这些新模式、新任务,既是对当前市场中既有模式的凝练概括,也是对下一阶段发展的前瞻展望。为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拓展产业空间,提高专业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指引。
节能环保产业市场机制的发展,必须要以良好的市场秩序为前提,只有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市场才能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十八大报告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必须依靠法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的法律可为规范节能环保市场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在这一点上,《规划》也下足笔墨。《规划》提出依托《节约能源法》、新《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强调要坚决查处严重浪费能源资源、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推进环境保护督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同时,针对我国节能环保市场上地方保护、低价恶性竞争、合同违约、能效虚标等不良现象,提出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这些节能环保倒逼机制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节能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拉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
新《规划》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
《规划》传递的另一个信号是在下一阶段的发展战略上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更加注重激活各类型市场主体的活力。《规划》明确提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节能环保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平等准入、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发展目标。市场主体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元素之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是提高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保障。
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批大型的节能环保企业集团,这些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龙头企业对推动产业整合、优化产业分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目前的节能环保市场仍然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产业集中度不高,以水处理市场为例,2014年我国前十大水务企业水处理总能力共计约11493.7万立方米/日,占据大约17.1%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的北控水务仅占全国市场的3%。市场的分散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的技术进步和服务的集约化,针对我国节能环保市场现状,《规划》提出积极打造节能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同时引导中小企业向发展专业化、管理精细化、技术特色化和持久创新的方向发展,促进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规划》还提出发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并鼓励在项目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合作。与民企相比,国企在客户资源、人才储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优势,而民企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更加迅速,技术创新更具有针对性,服务意识也更强,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执行效率更高。促进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协同发展,将国企的资金和资源优势与民企的活力相结合,在产业内形成分工明确、资源配置合理的产业链条,对建立统一开放的节能环保市场、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