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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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导报讯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海南、宁夏试点的基础上,将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贵州等纳入试点范围,在9个省份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
    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坚守底线是《方案》明确的原则之一,要求坚持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优先,把国家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等放在优先位置,确保省级空间规划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指标约束。
    同时,《方案》要求明晰规划思路。遵循国土开发与承载能力相匹配、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分类保护与综合整治相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相统一的理念和方法,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优化空间组织和结构布局,提高发展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