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公约》正式生效

作者: 沈平
    中国经济导报讯 近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正式生效,这是国际化学品领域,继《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后又一重要国际公约。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多年来,我国主动参与国际环境治理,为达成《汞公约》发挥了建设性引导作用,得到国际社会积极评价。同时,中国在汞污染防治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建立履约机制。二是限制淘汰重点行业用汞工艺。三是控制大气汞排放。针对燃煤电厂、工业锅炉、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生产等大气汞排放重点行业,制定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汞列为管控指标。四是限制产品中汞的使用和添加。五是推进含汞废物回收利用。“十二五”期间,全国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回收利用废汞触媒5.7万吨,回收利用废汞灯管约1.2亿只。(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