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50个左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地服务区域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切实为城市绿色循环发展提供保障。
《意见》指出,各地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环卫要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做好基地选址,充分考虑城市废弃物年处理量变化,合理预留处理空间;统筹基地建设规划,科学布局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废弃物产生、分类、收运、处置、运营、监管全过程空间需求,做好项目衔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将基地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要因地制宜建立新型、适用性强的基地管理体系,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基地建设和运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基地重点项目建设。对符合规划的基地,要比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落实用地政策。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收缴率。
《意见》明确,积极推行PPP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引进专业化的投资主体和运营服务商,推动建立各运营主体利益共享机制,分类保障投资运营收益,实现基地的高效、持续运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模式,连通上游回收网络、中游转运分拣网络、下游资源化利用设施,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延伸与耦合。支持商业模式创新,鼓励政府、企业联合管理与经营模式。(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