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讯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新华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做好营改增后续工作的建议。他表示,国家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对规范我国税收秩序、降低合法合规经营企业的成本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对此,他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缩短房地产企业的改革“过渡期”。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有的楼盘分期开发、分批销售,整个持续时间可能会很长。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的政策设有过渡期,实行“老盘老办法”。因而,虽然营改增全面施行已近两年,但仍有一些房地产企业仍在延续交“营业税”的老办法,其采购原材料仍采用不要发票、只要价格低的做法。从而给不少不开发票、偷税漏税的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也让全面推行营改增的效果打了折扣。建议缩短并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过渡期限,让营改增改革在全国各行各业都真正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堵住出口企业“买单报关”的漏洞。国家在出口税收管理上相对还是比较严格的,正规企业之间出口的税赋、成本相差不大。但近年来“买单报关”情况越来越普遍、越来越突出,成为部分出口企业逃避国家税收、逃避监管的最主要方式和渠道。具体操作模式为:出口企业在接到订单后,在购买原材料时就选择低价的、不开发票的材料,生产好了之后,不走正常开票报单通关手续,而是通过委托享有特殊政策的地方企业甚至专业进出口皮包公司以“买单报关”方式出口,不用开发票、也不享受国家退税。
三是采取措施,进一步压缩“不开发票”企业的生存空间。随着税收监管的不断加强和营改增的全面施行,生产经营开发票的企业已越来越多。但不可否认,各行各业都还存在着不少“不开发票”的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则更加普遍。这造成了正规企业税赋高、利润低、市场竞争力弱,而非正规企业税赋低、利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逆淘汰趋势。应该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建议一方面进一步加强纳税光荣、开票经营光荣的舆论宣传,引导形成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要正规发票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加强对中小生产经营企业的税收稽查监管,引导他们照章纳税、合法经营。要运用银行大数据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来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稽查,压缩“不开发票”企业的生存空间,提高开正式发票企业的覆盖率,增加国家税收的来源,营造“开票经营”和“经营开票”的良好社会氛围,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