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讯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下发《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提出,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持续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处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山东省环保厅固废与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吴松民表示:“《评估办法》结合山东实际,有几个创新点。一是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中没有县级考核,山东省增加了县级考核;二是与国家考核方案相比,增加了抽查产废和经营单位比例,考核企业数量增大,同时增加了对覆盖行政区域的要求,样本代表性更强;三是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纳入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后,可直接采纳每年对17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评级指标中的抽查合格率结果。”(李辉)